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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新闻网为您带来苏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的细节。有关调整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文。

2016年2月19日,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高货币化保障水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姑苏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如下。

苏州市区(姑苏区)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内容:

1、暂停补偿收回公有住房出租权的住房保障家庭领取政府住房补贴。此类家庭领取住房补贴时,住房补贴面积按住房保障面积与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之差计算。

2.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如果该家庭名下已有住房,则暂停该家庭申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3.暂停向有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和一人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4.上述政策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注:吴江区、吴中区、襄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实施。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租金补贴标准表:

住房困难家庭的类型

一人补贴标准

两人补贴标准

三人补贴标准

元/月/平方米

元/月

元/月/平方米

元/月

元/月/平方米

元/月

最低收入家庭

35.3

635

24.6

886

19.6

1058

低收入家庭

23.5

423

16.4

590

13.1

707

中低收入家庭

15.7

282

10.9

392

8.7

470

标题:苏州市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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