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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新闻网为您带来苏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的细节。有关调整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文。
2016年2月19日,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高货币化保障水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市区(姑苏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如下。
苏州市区(姑苏区)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内容:
1、暂停补偿收回公有住房出租权的住房保障家庭领取政府住房补贴。此类家庭领取住房补贴时,住房补贴面积按住房保障面积与公有住房建筑面积之差计算。
2.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如果该家庭名下已有住房,则暂停该家庭申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3.暂停向有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和一人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4.上述政策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注:吴江区、吴中区、襄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实施。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租金补贴标准表:
住房困难家庭的类型
一人补贴标准
两人补贴标准
三人补贴标准
元/月/平方米
元/月
元/月/平方米
元/月
元/月/平方米
元/月
最低收入家庭
35.3
635
24.6
886
19.6
1058
低收入家庭
23.5
423
16.4
590
13.1
707
中低收入家庭
15.7
282
10.9
392
8.7
470
标题:苏州市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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