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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新版《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规定苏州市的房屋必须为75㎡,要求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据著名城市新闻网报道,苏州市政府近日发布文件通知,最新版本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发布。新版《苏州户籍准入管理办法》最突出的亮点是正式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事实上,《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5日起实施。2016年7月4日,苏州市第一张积分户籍卡正式发放。
显然,新颁布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苏州市入境点的相关标准。参加苏州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非城镇户籍人员,可持积分户籍准入证向申请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入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有关购买房屋及其安置的条例进行了新的微调。
苏州购房新规
2007年9月,苏州市公布了修订后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并一直沿用至今。规定“城镇成套商品房购买面积必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单位合法从业3年以上,单位入住前必须参加社会保障3年以上”
在2016年7月新版《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中,“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仍然是“入户前必须达到75平方米”。
新发布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在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购买75平方米以上的成套商品房,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至少3年,依法与城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至少3年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至少3年,在市区从事经营和开办企业至少3年,最近3年累计缴纳税款至少5万元,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至少3年,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依照前款规定申请的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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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九月一日落户新政”购房面积必须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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