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57字,读完约3分钟
【导语】:期待已久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操作办法》也在园区限购政策颁布近一个月后发布。
6月6日晚,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运行办法》。
根据《操作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在提交项目现价后,从计算机中随机选择不少于项目现价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的60%。
人才在购房中的应用
《操作办法》确定了园区发行人才购房的申请条件:已在园区就业、创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障或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在苏州主要城市没有个人和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自有住房或园区人才办公室确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为申请对象。本办法实施后,申请人将家庭所有的房屋转让给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导致其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有资格的人员购买房屋,房屋的房地产转让登记应当在两年后完成。申请人及其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性优惠购买政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有效判决书等)。)和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备查)在开发企业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后,在集中认购期内到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点(最优购买期为不少于15天的一次性集中认购期),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最优购买申请表》,并出具没有自有住房的声明,以保证登记和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秀购房资格申请。
申请资格由开发企业和销售人员验证,并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卓越购房管理平台。
随后,园区人才办公室将对申请人上传的学历证书进行审核,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将在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网站上公布审核后的申请人,为期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说明申请人具有优秀的购房资格。
关于集中选房
1.开发企业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房屋选择的优先顺序,并当场公布。购买优质房屋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选房顺序依次购买房屋。
2.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购房选房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备案。
3.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以公开出售所有剩余房屋(包括非最优房屋)。未能选择最佳住房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与其他潜在的购买者一起购买剩余的住房。
4.优秀购房申请人退回的房屋不再作为优秀购房房屋使用。
第一批400套住房有236个人才先购买。
同时,6月6日,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园区人才办公室还联合发布了“苏郁芳园区[2019]89号”项目优先购房和人才申请受理公告。
根据已公布的住房情况,苏房豫园[2019]89号已批准预售商品房400套,总建筑面积59044.38平方米。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操作办法》的规定,现通过随机抽样公布人才优先购买住房信息(见附表)。
根据苏州中海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预售计划,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21日为一次性集中认购期。
售楼处地址:工业路68号
联系电话:62718888。
房屋清单:
温馨提示:
跟进房屋信息和清单公示、房屋选择说明等。,小系列将继续为您带来最新消息!您也可以在微信<苏州新闻网>上搜索,或者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一下苏州新闻网的微信公众号(身份证号码:),在对话框中回复“你买房子”继续学习!
标题:苏州公园宣布购房新一轮优秀人才交易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fc/2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