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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导]:然而,在她向我们走来之前,我们打了一千次电话,催了一千次!苏州房地产新政终于实现了!经过一个多月的传言,11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
据苏州新闻网微博报道,8月11日下午,《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从土地供应、土地招标、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15个方面采取系统的稳定控制措施。本意见自2016年8月12日起实施。
苏州成为中国第一个重启限购的二线城市。
经过几天的传言,11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的要求,非苏州户籍居民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将面临一定的限制。结果,苏州成为中国第一个重启限购的二线城市。
自7月以来,苏州房地产市场一直在经历“声音不断上升”,一直听到限购的传言。8月9日前后,《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始在网上流传,再次掀起苏州房地产圈。11日下午,苏州市政府正式宣布谣言成立。
苏州新房地产政策主要内容细节
1、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调整
有四种具体情况: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买过住房),申请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将保持在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保持不变,为30%。
(一)申请购房贷款时有购房贷款记录但实际上没有住房的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家庭;
(3)只有一个住房单元的家庭,尽管他们有住房贷款,但他们的贷款已经结清。
(3)如果一个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而相应的购房贷款未结清,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苏州市(不含吴江区)的最低首付比例将从40%调整为50%。
(四)居民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以上住房贷款。
2.对非苏州注册居民购买房屋有限制
这个城市的非注册居民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不受任何限制。从本市非居民户籍处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支付证明或社会保障证明。
具体要求是:非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仔细审查买方的资格。买受人违反购房限制或购买2套以上房屋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从苏州引进的各类外籍人才,参照相关证明文件,实行注册居民购房政策。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将于2016年8月12日开始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
标题:苏州的新住房政策最终被宣布为全国第一个重启限购的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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