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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了应对房地产行业实行“企业对企业”和房地产登记制度后的新形势,方便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在员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办理购房提款时需要提供的一些凭证中增加了一些项目。
申请公积金贷款和购买业务凭证添加内容
一、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之一作为首付款凭证。
(1)《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购房或售房预付款)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首付款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由银行盖章的存款单和个人银行账户明细)
2、职工购买成套住房股票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公积金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购房或售房预付款)或《增值税一般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2、职工购买存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利证书》
(2)契税完税证明。
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各分中心应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加强材料检查,防止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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