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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员独立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一公共交通(20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运输管理局,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促进驾驶员自主报考办法的落实,保护考生报考权益,促进驾驶考试诚信公平,现将《机动车驾驶员自主报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系统的推广应用和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6年1月1日
机动车驾驶员自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保护考生权益,促进驾驶考试的诚信和公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开发了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网上预约服务(以下简称“预约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驾驶员自主申请的措施。 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3月1日前,内蒙古的天津、廊坊、河北、朔州、山西、呼和浩特、包头,吉林的长春,江苏的哈尔滨、南京、苏州,浙江的宁波、嘉兴,福建的福州、南平,山东的济南、东营,河南的安阳,广东的惠州、珠海、佛山,四川的成都、贵阳、贵州的安顺,云南的大理、陕西的xi、宝鸡,甘肃的兰州,新疆的霸州,完成了测试平台的部署并在试点基础上进行了应用。到2016年底,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完成测试平台部署,逐步落实驾驶员自主申请测试的措施;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将允许考生全面参加自己的考试,将驾驶培训与考试分开,维护广大学习驾驶的权益,促进考试的公开和公平。
二。自我进入的基本规则
(a)选择报考。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车管窗口等多种渠道选择在考试平台上注册认证,并自主报名参加驾驶员考试。
(2)自动分拣等待检查。所有关于考试的注册信息将被收集到考试平台。第一次预约考试科目一,按照驾驶证业务申请受理时间的顺序排队;第一次未预约科目一或其他科目考试者,最后一次考试时间为排队时间。如果成功后由于自身原因取消预订,则应按照取消时间的顺序排列队列。
(3)可选考试的数量。所有考试计划和考生排队信息将提前公布。考生可以选择自己的考试时间、地点或考试区域,也可以选择服从计算机安排考试。
(4)自动按顺序安排考试。根据现有的排队顺序和考试计划,计算机自动对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的考生进行排序,以确定考试结果。对于独立选择考试区域的考生,计算机自动排序并随机分配考试时段;对于服从转移安排的考生,计算机将随机分配考试次数空免费。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基线准备阶段
1、摸清考试工作底数。各地要组织对现有培训和考试能力、排队和考试积压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找出本地考试预约的实际问题,掌握详细的基础数据,充分估计实施独立考试可能面临的考试压力,制定有针对性的独立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2.完成系统软件和硬件部署。按照《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指引》,完成软硬件部署,开放考试预约平台,实现与考试费等外部系统对接,确保内外网数据交换畅通和考试预约平台运行顺畅。
3、开辟多种受理渠道。应开通考试预约平台和12123服务电话,并在车管服务大厅设立考试预约窗口,供考生报名和申请考试预约。根据自愿原则,驾校可以授权使用考试平台代表有需要的考生申请业务。车管所和驾校应配备办公管理设备,如电脑、高速摄像机、身份证阅读器和优盘数码证书。
4、实行按科目收取考试费。调整考试费,改变驾校统一收费的做法,实行考试后按科目确定考试费,不强制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协调财政部门和银行,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车管所和考场窗口收费等支付方式,方便考生及时缴费。
5.实施短信服务接入。兵团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运营商完成省(区、市)12123语音短信业务备案,完成短信业务接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维护短信推送服务的顺利运行,及时有效地推送和确认短信预约成功,确保考生及时掌握考试信息,按时参加考试。
6、实施电子考试过程文件。部局统一开发了考试档案电子管理模块,改变了目前驾校参与考试过程的管理模式,通过考官的密钥认证签名和考官的手写签名来确认考试结果,才能获得证书。考生通过考试后,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打印申请材料和考试成绩单,统一归档。各地要提前做好业务流程调整的准备。
7、协调考生班车服务。要协调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开通城市与考场、车管所之间的公交线路,鼓励驾校和考场为考生提供免费通勤车、租车等服务,以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8.集中精力消化积压的考试。如果考试严重积压,兵团应监督处理,促使他们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增加考试警察人数,推动考试服务的权力下放,实行远程考试,必要时组织和分配远程考官进行集中考试,充分缓解考试积压,确保驾驶考试改革的顺利实施。
(2)宣传动员阶段
9.组织动员训练。兵团应以培训班的形式,组织对各支队车辆管理和科技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讲解考试平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流程,分析面临的困难,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推进步骤和工作部署。各支队应组织对车辆管理警察和检查人员的培训,并说明调整后的业务流程系统。
10、开展驾驶培训行业宣传。要组织驾驶培训行业协会、驾驶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重点宣传,宣传自主考试的重要性和推广实施的决心,说明具体实施措施、规则和程序,争取行业支持。
11.促进学生在线注册。组织民警深入驾校发布考试平台用户手册,动员业务人员向学员介绍考试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指导学员在考试平台上完成用户注册、信息录入和手机绑定。
12.组织内部测试。应在考试平台上为每个科目安排少量的考试计划,并选择一些驾校为学员进行在线考试。组织学习驾驶证书(原准考证)即将到期的学生参加窗口期考试。兵团应首先组织两个以上的城市进行非现场测试,并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非现场测试。通过测试,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功能问题和考试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测试成功后,逐步增加平台测试计划的数量,鼓励学员独立报名参加测试。
13.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渠道开展独立考试宣传,公布充分利用考试平台的工作计划安排,公开考试能力、考试计划、考试规则、操作程序和常见注意事项;印制宣传手册,并在驾校注册点、交通管理窗口、公共场所和其他地方向群众分发。
(三)组织实施阶段
14.制定合理的考试计划。根据当地考场布局和考试能力,考试时段应按小时划分,科学安排2、3科目的考试时段,同时保留两个科目的连续考试。考场多的地方,应合理划分考试区域,供考生在制定考试计划时选择,并在区域内实现考场的随机分配。这不仅可以实现考试资源的合理配置,方便附近群众的考试,还可以防止考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形成新的利益链条。
15、公开考试信息。通过考试预约平台,向考生公开考试地点、考试路线、考试过程、交通方式等考试服务信息,公开考官、考试计划、举报监督、回访调查等警务信息,为考生提供排队位置、考试预约进度、考试预约结果等信息查询。
16.加强通知提示。应通过手机短信向申请考试的考生告知考试结果,并在考试平台上提供信息查询。如果考试成功,应告知考试时间、考试次数和交通方式。将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和提示持有有效驾驶证书不满6个月的考生。同时,应加强社会提示,及时告知考生查询考试平台信息,尽可能避免短信推送延迟和考生考试延迟的问题。
17、建立绿色通道。因停电、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临时取消或调整考试计划的,应通过考试平台、短信等方式及时向考生发布或告知相关信息。考生可以根据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也可以按原顺序重新安排考试。有效驾驶证书未满6个月的考生每科可参加约一次考试,该考试不包括在网上考试计划中,相关考生信息在考试平台和考场公开,以供社会监督。
18、严格考试组织。有必要实现考生的自动识别,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考生的随机选择、考生分组的随机安排和考试路线的随机选择,从而实现考生、考生和驾校之间信息的相互屏蔽,促进考试的公平和公正。积极寻求政府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增加考场管理人员和考试助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措施。驾校教练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考试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19、实施回访调查。各地依托考试平台,对考生实行回访制度。考生在考试前评估并反馈前一科目的考试结果。我们将在网上开设举报违规行为的专栏,接受考生对主考人员和考场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投诉。各地要指派专人收集、整理和举报回访投诉,及时检查违法线索,严格查处违法发证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省是路考改革成败的关键。兵团和支队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由车辆管理、科技、货物装载、宣传等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班。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2)保证到位。部局将成立工作组,为各地推进自查自纠改革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和业务支持。兵团、支队应建立健全与考核平台相匹配的运行维护组织和工作机制,落实财力和人力保障,加大工作推进和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对考试平台运行的监控,及时查处非法侵占考试名额等违法行为,确保考试平台稳定运行,促进独立考试措施的顺利实施。
(3)稳步推进。在省厅选定的28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各兵团可先选择部分分遣队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在全省推广。预约平台部署后,应稳步建立网上预约计划,逐步提高通过网上预约的考生比例,实现新旧预约模式的平稳过渡。
附件:1。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网上预约服务规则及业务流程描述
2.网络考试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注:附件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下页。
标题:机动车驾驶员自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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