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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监督检查苏有限公司污水公司上报的《江苏省国家重点监测企业自我监测方案》的实施情况,5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和高新区监测站的5人分别对苏污水公司及其下属5家污水处理厂的自我监测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持续了两天。在听取了污水处理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关于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全面汇报后,检查组直接到现场对进、出水水质的采样检查、在线仪表的有效性、在线仪表的标准化以及出水的自监测台账进行了比较,并逐一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污水处理厂自我监测内容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建议各污水处理厂根据自身进水水质的变化及时调整各种工艺参数,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通过此次检查,苏污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自我监控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切实维护设备运行,确保自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苏股份)
标题:省生态环境厅调研苏高新污水公司自行监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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