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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从2016年1月1日起,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进行调整。这一调整有许多有利于人民的政策。最大的亮点是增加特殊疾病护理门诊医疗费用的人员配额。
根据昆山市政府微博,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从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特殊疾病人员配额将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使昆山市2.8万名二类和三类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受益。
调整1:与年龄挂钩,提高支付标准
1.70岁以下的月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490元增加到510元
2.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基本养老金每5年增加30元。
3、90岁以上达到660元。
调整2:增加特殊疾病人员的护理费用
1.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由2000元增加到3000元,1000元增加部分仅限于市区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一级零售药店,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改革和分级诊疗中的导向作用。
2.三类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五年内不需要放疗或化疗,但可以进行其他非手术治疗),固定门诊医疗费用由6000元增加到9000元。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的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药品目录也有所扩大,增加了20多个新品种。
调整3:上限和保证底线
1.新政策增加了员工医疗保险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最低保证金额由原来的500元增加到800元,最高限额为4000元。
2、退休人员健康保险个人账户当年记载金额低于800元的,按800元计算,高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计算。
调整4:扩大保障措施的目标和目录
新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功能扩大到家庭成员。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年余额3000元以上,上年余额6000元以上,分别将不超过1000元和20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被保险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2.20多个新品种被列入居民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专用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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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从2016年1月1日起,昆山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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