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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高新区率先在全市推行了《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星级示范户”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评选“三星级示范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的积极性,有效地解决了“政府在做,群众在看”的问题,农村人居环境以较小的投入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办法》规定,在全区72个规划保留村中,“星级示范户”被评定为实际居住农民 如果房子是租来的,房东将被评估 评估内容分为四类:房屋前后环境、房屋整体风格、预留土地外观和日常生活习惯 常规项目得分为100分,其中房屋整体风格得分为20分,自留地农田外观得分为25分,房屋前后环境得分为30分,农民生活习惯得分为25分 此外,还设立了奖金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家庭成员获得区级以上“苏州好人”和“美丽庭院”示范户荣誉的,年度最终得分为1加5分 参与邪恶势力、邪教组织等活动的家庭成员。并记录在案,在一年内有犯罪行为,或受到治安处罚或以上,在评估示范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被一票否决 根据评价得分分为三星级,奖励标准为90分以上的三星级示范户,年奖励4000元;二星级示范户,80(含)-89分,每年奖励2000元;一星级示范户,70(含)-79分,每年奖励1000元;低于70分,将不给予星级评价和奖励 选出了“明星模范家庭”,并将评价的统治者完全交给了村民 《办法》规定,对“明星示范户”的评价按照“农民自我评价-群众互评-公示张贴-复议审批-认定挂牌”的程序进行 在农民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互评,互评产生的星级示范户在村委会公示5天 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村委会申请复核,村委会将在3日内组织复核。评审结果是最终的评估结果 公示和复议批准后,各行政村将星级示范户名单上报镇(街道)和镇(街道)组织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联合办公室 星级样板户不实行“终身制”,对上市星级样板户实行动态管理。区和镇(街道)各级将不时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如果环保前景严重反弹和倒退,群众反响强烈,如果“一票否决”项目被核实,将被摘牌 自《办法》实施两个月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水平明显提高 “高新区的实践无疑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长期以来,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主要依靠行政推动,群众参与度不高。往往是“干部在做,群众在看”,效果不理想 通过引入示范农户激励政策,不仅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而且充分调动了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改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小支点”引发“大改善”,真正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常态化和长期改善 来自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相关专家评论道 为了给农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打好基础,高新区先后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镇(街道)村两级双负责人制度”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红黑榜”考核办法(试行)等五个政策文件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明确了农村家庭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改善的六大整治任务;在全区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专班,集中精力抓好办公室的实质性运作,推动全区高标准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目前,全区72个规划保留村中,苏州已建成33个三星级舒适村(自然村)和3个特色村(行政村)。镇湖街樊氏村被评为苏州市十大最美乡村,同安镇蜀山村被评为江苏省特色农村建设试点村 (王磊)

标题:高新区创新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星级示范户”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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