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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从12月19日开始,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专项行动,将三种野蛮驾驶统一起来。这一次,将调查和处理三种类型的非法驾驶行为,包括非法占道、非法停车和占用紧急车道。苏州交通巡逻警察昨天也开始了严格的调查,采取紧急车道和惩罚野蛮驾驶。
从12月19日开始,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天的专项行动,以统一三种野蛮驾驶。这一次,将调查和处理三种类型的非法驾驶行为,包括非法占道、非法停车和占用紧急车道。苏州交通巡警昨天也开始调查和处理三种野蛮驾驶。
道路紧急车道的地面用黄色标明“禁止占用紧急车道”,道路两侧的绿化带也将有黄色警示标志,如“占用罚款、紧急车道”、“全程捕捉、紧急车道”、“右侧推车、禁止占用道路”。
苏州高速交通巡逻队的警察表示,车辆占用紧急车道的情况并不常见,但由于节假日高峰期交通流量大,司机和乘客无法及时进入服务区,这可能会造成拥堵,他们经常选择占用紧急车道停车或超车。这种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紧急车道的占用可能会阻止救护车和其他紧急车辆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由于沪宁高速公路苏州段交通量较大,交通巡警增加了警示标志的设置。与此同时,他们在整个过程中安装了摄像头,以拍摄照片和获取非法车辆的证据。
高速交通巡逻队警告说,无故占用紧急车道的司机将被罚款6分100元。车辆在紧急情况下停在紧急车道,但未按要求展示警示标志或反光牌的,罚款100元,扣3分。从明年元旦开始,苏州交通巡逻支队将加大对机动车违章的处罚力度。届时,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驾驶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司机将被罚款100元并扣3分。
高速交警提醒司机,如果在行驶中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在紧急车道停车时,应按照规定打开双闪灯,在车后挂上警示牌,然后立即拨打救援电话,等待救援车的到来。
什么是紧急通道
紧急车道主要设置在城市环形道路、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的两侧,用于工程救援、消防救援、医疗救援或执行紧急任务的警察等处理紧急事件的车辆。出于各种原因,社会车辆不允许进入或停留在车道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倒车、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上停车的;
(2)在坡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超车;
(三)在路肩上骑行、碾压或行驶;
(四)在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
(5)测试或学习驾驶汽车。
需要了解停车
如果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故障,您应该将车停在紧急停车区,打开危险警告灯,在车后150米处放置警告标志,并在夜间、雨、雾和其他天气同时打开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必须撤至安全紧急车道区域,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协助。
标题:苏州交通巡警从19日开始检查三种野蛮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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