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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沧浪街防汛防台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危险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拆除了沿街几块存在安全隐患的“僵尸广告牌”,确保了路人的生命安全,并提醒原店主在店铺关门或搬走时及时拆除广告牌。

[沧浪街拆迁僵尸广告牌]

据苏州姑苏发布的微博消息,沧浪街防汛小组近日拆除了几个存在安全隐患的沿街“僵尸广告牌”,以确保路人的生命安全,并提醒原店主在店铺关门或搬走时及时拆除广告牌。

“僵尸商店招广告牌”有很多隐患

问题:商店关门后,广告牌和遮阳篷没有及时拆除。

问题:商店转移后,新主人继续使用原主人留下的广告牌。

谁应该负责损坏的广告牌

城市广告牌经常制造麻烦,伤害人们。谁来处理这件事?

问题一

商店转让后,前业主是否有义务在搬出前拆除他安装的广告牌?

前业主有义务拆除他以前安装的广告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第七条关于广告设施和标志的规定,旧的和损坏的广告设施和标志应当及时更新和修复,过期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设施应当及时拆除

问题2

当广告牌年久失修或损坏时,我应该找谁来修理和维护它?

答:室外设施设置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保持设施的清洁和良好状态。设计、文字、灯光显示不完整或肮脏、有腐蚀性、陈旧,应及时修复。

问题3

新主人搬进来后,他发现原来的广告牌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了砸人事件。谁该负责?受损害的公民可以向谁索赔?

这是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架、悬挂物脱落,给他人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作出赔偿后,如果还有其他责任人,他们有权向其他责任人索赔。”

《民法通则》第2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架子和悬挂物倒塌、脱落或者坠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悬挂物倒塌、脱落或者坠落造成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

标题:沧浪街拆除“僵尸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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