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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两起非法集资案,一起涉及金额1300多万元,一起涉及金额100多万元的老人集资案。
一个老板欺骗了30多个熟人,总计1300多万元。
利用虚假宣传和承诺高回报是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常用的犯罪手段。在高利率的诱惑下,许多希望获得高回报的人失去了所有的钱。
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高某以项目投资资金不足为由,向蒋、夏某林等30余人非法收取存款1352万元,并承诺月息2%-3%作为回报。目前,除了196万元的本金和利息外,高牟某还未归还约1057万元。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被告高某在镇的熟人。他们相信高某的高利息承诺,并借给他多年的积蓄。然而,高某的投资失败导致受害人的金钱损失。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300万元,给他人造成损失1000多万元,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高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法官提醒道
天上不会有馅饼。群众必须增强防范意识,选择具有正规投资和财务管理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投资和合理理财。如果遇到像高这样以高利息为诱饵,借了一大笔钱的人,群众在分析时要加倍小心和冷静,以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这些老人通过购买会员卡和合作开设体检店被骗走了100多万元。
你听说过各种各样的广告活动吗?比如购买会员卡、合作开设体检店和投资租赁业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术语层出不穷。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上述业务并承诺高回报,你必须更加谨慎,因为这可能会让你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2007年,广东xx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某在昆山成立昆山分公司,廖某担任昆山分公司的业务员兼服务主管,协助昆山分公司的运营。后来昆山分行招募销售人员,在街上免费派发体检传单,吸引中老年顾客,并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吸引顾客购买会员卡,合作开设体检店,投资租赁业务。2007年10月至2012年5月,昆山分行通过区域合作推广会员卡消费、开设体检店等方式,连续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多万元。这个案件是因为受害者的报告而发生的。2014年2月28日上午,廖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作为单位直接责任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多万元,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廖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道
本案中广东xx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不具备为公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许可和资格,也不能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吸收不明社会对象的资金。如果投资者将他们的资本投入其中,资本的安全性就无法得到保证,结果很可能是根本没有回报。我想提醒公众,非法集资是非法的。我们不能期望过高的投资回报而忽视随之而来的高风险。投资者必须增强防范意识,选择具有正规投资和金融管理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投资。
标题:一位老板利用“高利率”欺骗了1300多万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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