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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微博,禁止使用虚假的“语言”或其他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如“今日特价”、“明日提价”等来诱使消费者购买。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几天前发出了“关于规范网上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以下简称“提醒”)。“提醒”要求禁止使用虚假的“语言”或其他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如“仅今天特价”和“明天涨价”来诱使顾客购买。

《关于规范网上零售价格行为的提示》的要点是,在网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该像实体店一样清楚地标明。价格表应真实、清晰、醒目,价格变化应及时调整。标价中不允许增加价格,也不允许无标记的费用。

同时,《提醒》强调,严禁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定价形式或定价方法欺骗或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重点防范以下九种价格违法行为。

(1)原始价格是虚构的。标明的原价是伪造的。这不是本次促销前7天内的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任何交易记录。促销未售出商品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和“成交价格”等类似概念。

(二)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且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

(3)虚假优惠折扣:以实际成交价格和折扣幅度计算的标有折扣前价格或折扣前价格高于原价。

(4)使用虚假语言,如“只今天”、“今天特价”、“明天提价”或其他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和图片,诱使顾客购买。

(5)主张“特价”、“结算价格”、“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述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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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形式进行价格对比促销活动时,对比价格含义不明确或者没有来源依据的。

(七)低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吸引客户,高价结算。

(八)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的,价格附加条件未标注或者标注不明确的。

(九)销售商品或者提供价格以外的礼品服务时,不如实标明所赠送商品的名称和数量,或者所赠送的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城市在上午8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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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中国网上购物用户超过4亿,网上零售市场交易额超过1.6万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1.4%。同时,网络交易中也经常出现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售后服务不安全等问题。上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网上购物投诉数量增长迅速,增长了1.4倍,达到6.1万起。

标题:双11的网上购物禁止诱导诸如“今天才有”和“明天涨价”的购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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