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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近日,经苏州工业园区工资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发布了《2016年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员工工资指导意见》。其中,建议2016年园区员工平均工资增长基线为6.5%,线下增长为4.5%。网上增长没有监管。

日前,《2016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员工薪酬指导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公布,主要有几个亮点,包括6.5%的薪酬增长基线,不到老板加薪应给予建议,依法保护员工权益,企业应重点研发提高创新能力。

详情如下:

一、关于6.5%工资增长基线的建议

《建议》通过《2015年苏州工业园区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参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指出2016年园区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增长基线为6.5%,线下增长为4.5%。网上没有增加的条款。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注意提高一线工人的工资。

为了稳定一线员工,降低员工流失率,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增长水平应该向一线员工倾斜,增长水平应该高于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加班工资在员工工资总额中的比例。因生产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企业,应当尊重员工意愿,完善加班民主协商程序。

2、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切实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注意服务人员的低工资。

为促进重点地区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将在酒店、餐饮、房地产、物流、商业等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薪幅度小于管理层必须解释的幅度

《建议》指出:工资涨幅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企业(以下简称“双低企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说明情况,并与企业工会协商一致后报园区工资指导委员会备案。

对于双低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纳入重点监控对象。通过集中辅导、上门访谈等方式,企业应提高对建立员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认识,引导企业尽可能为自愿加薪创造条件。

三、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

《建议》指出,各类企业应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平等协商等。,依法保障员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工会要以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为出发点,积极引导全体职工正确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树立共建共享的发展观,合理对待工资调整。

四、企业应注重研发,提高创新能力

《意见》指出,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生产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员工薪酬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各企业工会要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通过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绩效,实现多劳多得,进一步释放员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力。

标题:解读2016年苏州工业园区员工薪酬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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