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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0月15日,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则限制高排放车辆通行的通知》。苏州将限制21.3万辆高排放车辆通行。
据苏州网报道,10月15日,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多项议题。其中,会议原则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高排放车辆通行的通知》。
213,000辆高排放车辆将被禁止通过苏丹。
据统计,苏州目前有21.3万辆高排放汽车。本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的通知旨在规定,禁止高排放车辆从每天7时至20时通过中部地区,包括姑苏区的大部分地区,以及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吴中区和襄城区的中心城区。禁止各种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单位通过城市道路。
其他:
1.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
意见认为,要强化“亩产英雄”和“创新英雄”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推进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促进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全市被监管工业企业平均亩均税收和平均亩均销售额年均增长7%以上,全体职工平均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工业发展新老动能转化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平均亩效益”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区依法没收非法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移交处置办法(试行)》。
《办法》提出处置罚没建筑违反城乡规划,应当依法拆除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生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符合重大火灾隐患认定标准且无法整改的火灾,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3.会议还原则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全面改善道路交通系统治理实施意见(2018-2020)》,听取了全市专项反犯罪、反邪恶行动进展情况和全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检查情况汇报。
4.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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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将限制213,000辆高排放车辆或受影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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