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66字,读完约1分钟
苏宝勋(记者梁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快速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的政策源动力。最近,苏州公司R&D机构倍增项目实施细则、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升级项目细则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快了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其中,国家公司新批准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最多可弥补500万元。
今年2月,我市下发的《关于加快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帮助优质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要大力实施公司R&D机构倍增工程,大力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这两个实施细则是一些措施的具体实施。
《苏州公司R&D机构多元化项目实施细则》围绕市场需求和中长期快速发展目标,积极吸引公司建设各类R&D机构,提升公司R&D机构覆盖面。鼓励企业建立R&D机构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不断加大R&D投资力度。吸引公司R&D机构做强做大,积极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体系,促进快速发展。
在功能定位上,《苏州公司R&D机构倍增项目实施细则》确定了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站的定位和必备条件。其中,申请市级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五个条件:R&D场地、R&D人员、R&D投资、仪器设备、R&D业务能力。例如,有一个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相对独立的R&D站点,不少于10名全职R&D人员,以及不少于一项该技术行业的相关知识产权成果(不包括设计专利)。
在政策支持方面,各类市属公司成立了R&D机构(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重点实验室、公司院士实践站等。)将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行业的绩效考核,并根据其实践绩效给予高达50万元的绩效补贴。吸引市属公司R&D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对新批准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20万元建设资金。新批准建设的省级院士实践站,建设期限届满后,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并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
《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实施细则》提出对新建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建设资金。对于学科实验室的绩效补助,如果判定结果合格或以上,最高补助100万元。公司新建重点实验室,择优给予100万元建设资金。对于新获批的国家级公司重点实验室,除根据相关认定文件给予200万元的补助外,还将按照国家拨付的实际获得资金的1: 0.5比例给予联动支持,同一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标题:[本地]苏州加快科技革新载体建设 新获批国家级公司要点实验室最高可补500万元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24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