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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为有效做好襄城区逐步取消社会保险费工作,充分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现将襄城区近期职工社会保险业务提醒如下。

襄城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减免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20〕11号)和苏仁生发〔2020〕7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减免的通知》, 为有效做好襄城区社会保险费的阶段性减免工作,充分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特提醒如下

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免于养老、失业、工伤等中小微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免于单位投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不涉及免缴)。

从2020年2月至4月,大型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被保险单位的三个社会保险单位的缴款将减半(个人缴款将不予豁免)。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严重的单位(不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城市受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政策实施细则》(苏人保[2020]1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推迟的最后期限是2020年12月底。延期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期期间将免除滞纳金。享受减免政策前已申请并经审查合格的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符合延期支付条件的,应重新向税务机关申请。参保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暂时难以支付工资的,也可申请缓缴应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递延养老金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实施方案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履行民主程序,达成一致。

襄城区近期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相关事项调整

3月的营业时间延长到3月13日17点。4月的业务受理期调整为3月16日至4月7日17时。

三月份将征收两项社会保险费,申请金额将根据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执行。税务部门将于2020年2月从3月9日至3月13日为员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3月16日至3月23日,税务部门将为员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请确保扣款账户有足够的资金。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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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襄城区近期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相关事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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