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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修订后的《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调整和修改了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最低支付期限以及本市非居民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件。新措施将从10月1日起实施。

据新闻夜车微博报道,苏州市近日发布了《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这是对苏州市2007年发布的原《办法》的修改。新《办法》调整了职工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女性为20年。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为10年。同时,还设置了排除条件,如安置转业军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其中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尽量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新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苏州新的健康保险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将员工的最低缴费年限缩短5年。

与旧规章相比,新规章有什么变化?

新修订的方法由十章组成。除了一些调整之外,它还包括分级诊断和治疗、支付方式改革、被保险人的医疗管理、联合执法、专家审查、指定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长期护理保险。

更详细的解读点击:解读苏州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热门话题:

1、取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学生医疗保险基金的转移资金

事实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

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方式上,取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学生医疗保险基金转移的规定。同时,对风险准备金管理规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风险准备金按照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分别计提,并明确了计提上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转入地方补充基金的比例由1%调整为0.5%。

2.雇员医疗保险退休福利的最低支付期限男性缩短了5年,女性缩短了5年。

新条例实施后,雇员医疗保险退休福利的最低支付期限将从"男性30年,女性25年"改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入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已达到10年,调整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

如何支付退休健康保险?

事实上,从实际角度来看,符合“男25岁以上,女20岁以上”条件的,在办理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福利审批手续后,从下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福利。对条件不满意的,按规定一次性补足,补缴金额按规定基数的6%乘以不足的缴费年限。

3、分级诊疗配套措施介绍

新办法的另一个重点是,非苏州户籍人员的子女应按照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有关规定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保。

分级诊断和治疗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所谓的分级诊断和治疗系统是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严重性、难易程度、紧急程度和治疗难易程度对疾病进行分类。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初级诊断和双向转诊。

新办法明确增加了分类诊疗的内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制定适合分类诊疗制度的配套政策,制定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和医生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制度。

新方法很明确: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类型、水平和费用类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采取总额预付、疾病类别支付、床位日费支付和服务项目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风险分担和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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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新的健康保险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将员工的最低缴费年限缩短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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