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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据报道,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大幅提高公立高中学生公共资金的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资金的安全性。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大幅提高普通高中公共经费的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的安全性。

通知明确指出,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普通高中年度公共资金分配标准由原来的全省范围内不少于500元调整为苏南不少于1000元,苏中不少于900元,苏北不少于800元,最高地区翻了一番。苏州属于苏南地区,标准不低于1000元。

今后,普通高中学生公共资金的财政分配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化、办学成本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县制定的平均年度公共基金财政拨款标准不得低于省制定的基本标准和当前实际投资水平,并根据学校的需要和财务状况逐步提高。

两厅文件还明确将普通高中学生公共资金财政拨款标准的实施纳入《江苏省市县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综合奖励与补偿办法》的考核范围。对于不符合省级标准要求的市县,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将扣除其综合奖励和补偿资金。(来源:扬子晚报)

标题:江苏大幅提高公立高中公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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