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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1月5日,江苏省人民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意见》表示,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中的当期赤字可以增加,如果运行中有盈余,费率可以动态调整。
据《扬子晚报》报道,11月5日,江苏省人民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费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促进生育保险制度稳定运行,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中的当期赤字可以提高,运行中有盈余时可以降低费率,并可动态调整。
鉴于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同和基金封闭运行的现状,《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市级统筹。经过市级协调,将建立符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的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体系。规范市级生育保险基金协调办法。改善资金预算管理。评估和约束机制将得到改善。建立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形成生育保险高效规范运行的新机制。
当一个设区的市的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出现赤字,且该市累计盈余发放不足15个月(即该市累计盈余/该市当期月平均赤字)时,生育保险费率可以提高;当设区市的生育保险基金在本期投入使用,且该市的累计余额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即该市的累计余额/该市本期平均月支出)时,生育保险费率可以降低。
具体调整范围,由设区的市以全市基金当前运行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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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女工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国家或社会为产妇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中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个是产妇津贴,另一个是产妇医疗。
标题:江苏生育保险费率将动态调整;赤字可以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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