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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1月16日,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明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清查依据的规定》,这是苏州市救助政策创新的又一新举措。

据《扬子晚报》报道,11月16日,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确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清查基数的规定》,这是苏州救助政策创新的又一新举措。

据悉,新颁布的《条例》明确将基准值定为3.5万元,同时规定苏州市政府将根据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条例》适当降低了4人以上(含)家庭的标准,主要考虑了4人以上家庭共同生活能力的提高和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选择就业的可能性的增加。

《条例》明确将家庭中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的人的金融资产限额提高40%。重病是指苏州明确认定的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15种严重疾病。重度残疾是指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

对于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只有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家庭以及在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金融资产限额将提高20%。这主要是因为这部分目标可能会因为疾病、残疾和上学而产生相对较大的费用。轻微的增加可以增强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

《条例》还规定了每户15万元的上限,主要是考虑到虽然许多家庭被允许拥有某些财产,但过度储蓄如果申请救助,很容易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低收入家庭金融资产的检查基础是什么?

指低收入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的最高限额。

《条例》所称金融资产,是指申请低保的成员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机构共同生活的存款、金融产品、股票、资金、债券、保险、信托账户余额等资金的总和。

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低收入家庭?

金融资产清查基数的基础值为人均50个月的最低标准,即35000元;金融资产的清查基数可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数量和基本价值进行适当调整。一般来说,如果人均收入超过35000元,他就不能申请低收入家庭。

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新规规定,每户金融资产对账基数不得超过15万元。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后应该注意什么?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的金融资产在一年内单笔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个月,或者人均累计支出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4个月的,申请人应当书面说明其主要目的并提供相关文件。

如发现高消费支出,按照《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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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金融资产超过15万不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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