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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1月15日,兰陵派出所接待了一位替补市民孙小姐。因为拍的照片很难看,所以身份证被拍了32次。
据双流广播电视微博报道,常州的孙敏小姐去派出所换身份证。拍照前,她再次化妆,并做各种表情来放松肌肉。在第一张照片中,孙小姐觉得她的眼睛太小,要求重拍。在第二张照片中,孙小姐觉得她的眼睛太大太凶了。她让工作人员一个接一个地拍了32张照片,最终成功“通过”。
[拍摄身份证和奇观]
1月15日,常州兰陵派出所接待了替补市民孙小姐。手续办完后,孙小姐来到照相馆给镜子上妆,做了各种表情来放松肌肉。
因为拍的照片很丑,所以他们必须拍32次才能满意。
拍完第一张照片后,孙小姐看了看,觉得眼睛太小了。她要求重拍。所以工作人员又拍了第二张照片。这一次,孙小姐告诉工作人员,她的眼睛太大太凶,她要求回来。经过多次翻拍,孙小姐觉得其中一部还可以。工作人员询问了他们的意见并上传了照片。
过了一会儿,孙小姐说照片不好,应该换掉。无奈之下,工作人员不得不打电话给分局更换照片。拍了32张照片后,孙小姐觉得前一张是最好的替代者。最后,遇险的工作人员仍然用这张照片作为他们的身份证。
[正确理解身份证]
身份证照片被用来反映一个人在生活中最普通、最真实的样子。它们用于确认身份。它们无法与美容相机和秀秀等常用软件处理的照片相比。它们不能仅仅为了好看而被拿走。同时,如果你发现你的身份证照片和你自己有很大的出入,你应该及时更换你的身份证。
拍摄身份证照片的要求:
1、没有标准服装或花哨服装;
2.穿有衣领的深色衣服,不要穿白色衣服,因为背景色是白色的;
3、不能戴耳环和项链;
4、不能化浓妆,干净的脸不能发光;
5.头发天生光滑,不能覆盖双耳。它不能用发饰染色和装饰。女人要求把头发绑在脖子后面。
6.经常戴眼镜的居民可以戴隐形眼镜(通常警察局配有不带镜片的眼镜框,因为拍照时镜片会反射光线)。
“美好事物”:武汉市民遭遇美好事物证明“我是我”
2015年8月17日,武汉市公民邵先生参加了第四科目的考试,但在取得驾驶证时遇到了困难。审计员要求他在登记时提供居留证或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然而,他那一年持有的居留证已经无效,原身份证也被收回,他无法取出。考场上没有给他发驾照。明明邵先生有新身份证,为什么还要看居住证和原身份证?新身份证不能证明我就是我吗?
白沙洲考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查看信息时发现邵先生的注册信息与当前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需要进行核对,所以没有当场签发驾驶证。结果考生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与考场沟通不及时,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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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拍了32张常州女人的照片,因为我拍的照片很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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