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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从2016年1月1日起,苏州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和基本养老金标准将进一步提高。

据无线苏州免费微信报道,为提高苏州市区居民的养老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苏州市区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和基本养老金标准。

【细则】关于提高苏州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标准的详细说明

一、个人支付标准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和2520元4个水平。第四档比去年高120元。

二。政府补贴标准

政府调整了参保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从去年的360元提高到420元:

1、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2、男性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助360元;

3、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每年补助420元。

三。基本养老金标准

参保人员在本市市区居住满20年,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每人每月有430元。

全市城镇户籍不满20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在290元。

四、一次性丧葬补助标准

一次性丧葬补助标准调整为3900元。同时,从2016年1月1日起,城镇地区按月领取养老补贴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丧葬补贴标准调整为3900元。

五、温馨提示

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福利和其他养老待遇,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的居民,可自愿在其常住户口内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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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四级加薪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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