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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从2016年4月1日起,苏州将增加享受医疗保险退休福利的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调整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比例。

据Sina.com介绍,近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苏州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4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职工个人账户金额将增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将提高,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比例将调整。

【关注】苏州市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细节

1、增加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职工个人账户金额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个人账户全年提高标准50元,按年龄分别确定如下:

●70岁以下从1150元增加到1200元;

●70岁以上(含70岁)1350元至14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人数从1600元增加到1650元。

2.提高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

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如下:

●在职职工从3500元增加到3800元;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从4000元提高到4500元。

3、调整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结算比例

非从业居民按照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1000元以内的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

●对承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和乡镇等基层医院的医疗,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60%的标准给予补助。

●在非承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40%的标准给予补助;

低区(县)级、专科医院就医的,按40%的标准补贴;

●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按35%的标准给予补助。

4、参保学生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1000元以内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比例调整为60%。

5、增加重性精神疾病门诊两种疾病的具体项目

门诊重症精神疾病的特殊项目包括两种疾病:“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6、调整老年性白内障门诊具体项目标准

门诊接受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术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门诊特定项目的限价从3500元提高到3800元(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2800元,人工晶状体1000元)。

7、调整家庭病床门诊具体项目标准

为家庭病床设置床位条件的年龄限制将从70岁放宽到60岁。每个结算周期的结算限额从3000元增加到4000元。其他条件和结算规则将保持不变。

[政策]实施新的健康保险条例

执行时间:2016年4月1日

实施区域: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襄城区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市、区参照执行。

“扩展信息:

员工享受员工医疗保险退休福利的条件是什么?

(1)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性为30年,女性为25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除外);

(二)从苏州市范围以外调入的人员(除属于组织调动、军队转业安置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外)在本市(苏州市范围)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

凡不符合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应按规定一次性补充,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在城镇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他们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标题:4月1日起,苏州市医保政策调整个人账户年度入账标准,上调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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