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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新闻网为您提供了一份跨境应税行为的零增值税项目清单。请注意这篇文章的具体项目列表的内容。
[跨境应税行为四项零增值税清单]
项目1: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包括:
1.将乘客或货物运出中国。
2.将乘客或货物运送到国外进入中国。
3.运送乘客或货物到国外。
项目2:项目空间运输服务
第3项:向完全在国外消费的海外单位提供的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电影和电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附注》中相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技术转让。
第四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免税项目清单]
项目1:以下服务:
1.工程项目海外施工服务。
2、境外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海外工程勘查服务。
4.境外会议展览服务。
5.海外存储位置的存储服务。
6.国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海外提供的广播、电影和电视节目(作品)的广播服务。
8.海外提供的文化和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以及旅游服务。
第二项:出口货物的邮政服务、收发货服务和保险服务。
出口货物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第三项: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支持服务(仓储服务和收发服务除外)。
4.法医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业务支持服务。
7.在海外投放广告的广告服务。
8.无形资产。
项目4:非运输工具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第五项: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和资本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该服务不涉及国内商品、无形资产和房地产。
第六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其他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日常租赁服务。如果租赁的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出租人应按规定申请零增值税税率。
国内单位和个人向国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定期租金和湿租金服务。承租人以租赁运输方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适用零增值税税率。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定期租金、湿租赁服务的,出租人应当适用零增值税税率。
国内单位和个人以非运输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国内实际承运人适用零税率;非运输工具承运人的经营者应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标题:跨境应税行为的零增值税率和免税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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