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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从7月1日起,江苏省远程受理点将从南京、常州的35个扩大到13个省级城市的136个。苏州也在13个省会城市的范围内。

据著名城市新闻网报道,根据公安部的部署,江苏省将从7月1日起开始接受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个省市户籍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更换工作。

【注意】15个省市的身份证可以在苏州等地补发。

从2015年底开始,将在江苏省南京市和常州市的35个受理点开展全国省际和异地认证试点工作。目前,扩大跨省和异地认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从7月1日起,江苏省远程受理点的数量将从南京和常州的35个扩大到包括苏州在内的13个省级城市的136个。

接受的省市有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

从2016年9月1日起,将新增10个省市: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和青海。

注: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延边州、长白县、郭谦县的少数民族文字文件暂不受理。

经营范围: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后的换证、损毁换证和挂失换证,不包括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苏州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点:

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公安机关核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申请人的居住证遗失或者未申请居住证的,应当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按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申请换发的,应当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16岁以下的人应由其监护人按规定陪同,代表他们办理所有手续。

苏州将从7月1日起接受跨省换证

2.考试合格后,现场采集肖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缴纳费用,完成申请手续。

3.受理信息将通过国家系统传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发放。如果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错误、无法核实身份而不予批准签发申请,远程受理点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申请费用。申请人需要返回居住地申请。

4.受理信息经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实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核实和签发。凭证书收据,申请人将前往另一个地方检查并领取证书。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出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需换发证书,应在获得新证书时交回原证书。

手续费:更换破损或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统一为每卡20元。

不能在不同的地方处理:

1.人口信息系统中的登记信息与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2、国家人口信息系统没有申请人的历史照片,难以确认身份。

3.申请人的面部特征发生了很大变化,无法通过验证指纹信息来确认其身份。

4、有不良信用记录。

在上述四种情况下,接收点的警察将告知拒绝的原因。

【解决方案】苏州户籍身份证也可以在其他省市办理吗?

来自上述15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在苏州合法稳定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可按相关程序到苏州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换发居民身份证。

另一方面,在上述15个省市合法稳定就业、学习和生活的苏州户籍人员也可在其居住地申请更换居民身份证。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请注意当地公安机关的公示公告。

扩展信息:处理身份证时拍照的要求是什么?

标题:苏州将从7月1日起接受跨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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