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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9月14日上午,苏州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本次调整采取一般调整和适度增发相结合的方式,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一、总体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辞职及月生活费的人员。
此次调整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调整方法:
1.固定金额: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付款期关联的部分:根据我的付款期(包括视同付款期,不包括折算付款期)。如果尾数少于1年,则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4元。
如果月增长少于36元,将增加36元。
3、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
(一)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在本次调整前,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的2.3%;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在本次调整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长,再按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增长。
第二,适当增发
三、举两个例子来计算!
示例1:
王某,企业退休人员,65岁,缴费年限25年。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是1800元。本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 1946.4元,增长146.4元,增长8.1%。
示例2:
李某,某企业退休职工,76岁,缴费年限35年。此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 = 2624.2元,增长224.2元,增长9.34%。
四、温馨提示:
1.参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以及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的人员,将暂时提前预调整养老金。新方法的参数确定后,养老金将重新计算。
2.到达时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将于9月30日完成。
标题:苏州市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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