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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近日,园区发布了《园区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意见(2016-2019)》,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第一,购买补贴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和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园区落户,可获得500万元购房补贴。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入围者落户园区,可给予最高120万元的住房补贴。

3.自主申报评选的园区科技带头人可获得5-100万元的购买补贴。

4.园区博士后站的博士后人员离开站后留在园区工作的,可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

第二,优惠租金

5.在园区工作的学士或以上学位人才短缺,一般可优先租用政府提供的2-3年的优质公寓。

三、人才激励

6.对在园区单位工作并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金鸡湖200名人才、园区自主申报选拔的姑苏领军人才、省级双代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确定办法另行制定),在园区申报时根据累计缴纳的个人工资所得税和前三年的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补偿补贴

7.高新技术成长型企业、高端制造型企业、总部经济、金融、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从事纳米技术应用、云计算、生物医药、机械设备、电子信息等行业的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的现代服务企业,经年审后,可给予每名员工3-5万元(含税)的工资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8.在高新技术成长型企业、高等院校和园区内的科研单位中,缺少硕士以上学历并签订正式合同三年以上的人才,经批准可按其实际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

9.高技能领军人才可免于学历和职称的限制,并参照享受薪酬补贴政策。

五、培训补贴

10.政府资助的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分为三类:政府指导、紧缺推荐和紧缺。批准并实施年度工业人才培养目录。其中,政府指导的项目得到全额补贴;推荐项目不足部分不超过培训补贴总额的50%;短缺自建项目由申请人按照授权要求选择供应商并组织实施,按不超过培训补贴总额的50%,补贴限额为10万元。

11.鼓励企业为主体建设人才培养体系,经培训协调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对企业学习型组织、企业培训基地、企业大学等战略性人才储备和开发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助,并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12.根据区域产业规划,鼓励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叠加,根据企业培训需求建设公共培训基地,对经培训协调委员会批准的公共培训基地实行分类滚动支持的原则。(1)施工援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基地购买相关设备的总投资不超过50%,专项用于基地建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行动支持。根据年度任务目标考核,优秀最高补助20万元,合格最高补助10万元,不合格不予补助并责成整改;(3)支持基地升级。市级及以上公共培训基地的项目,按照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上级50%的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13.加强专业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1)开展培训经理和培训员的培训,列入政府行业人员培训目录;(2)开展优秀培训经理评选,每人最高奖励1万元;(3)鼓励企业培训师在高校、公共培训基地等平台担任培训项目的专业讲师,并进行优秀讲师评选,每人最高奖励5000元;(4)采取发展援助、资源购买等措施,推进培训课程体系和资源平台建设。相关课程将优先列入政府行业人才培养目录。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14.支持培训行业协会建立培训机构诚信和能力评估体系,对开展培训业务的机构、机关和协会进行诚信和能力评估。评估优秀的机构将优先承担政府发起的培训项目和获得政府采购服务。

六、博士后补贴

15.经国家办批准,对在园区获得博士后数量并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在职博士后,将分阶段给予每人12万元的博士后生活补贴(含税)。根据相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园区世博管理办公室将对站内博士后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补贴。

16.经苏州工业园区园区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博士后研究中心区域站项目和经国家园区管理办公室批准的企业子站项目),对设立项目的企业每年给予博士后科研项目管理补贴5万元。

17.为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科技载体加快博士后研究中心建设,经园区世博管理办公室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孵化项目将给予项目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经博州行政公署批准的新建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经博州行政公署批准的新建博士后研究中心(区域站、区域站子站、企业独立站)给予一次性补贴60万元。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是为科研环境的建设提供资助。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七.招聘补贴

18.园区单位可通过对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担任中级以上技术和管理职务的高端人才进行猎头,申请高端人才招聘补贴。补贴金额为猎头服务费用的50%,最高限额为15万元/个。每个企业的最高补贴是每年100万元。

八、实习补贴

19.园区与国家重点大学合作建立“苏州工业园区——国家重点大学实习基地”,并选择优秀学生进行实习。园区单位如利用上述院校实习,可申请实习补贴。补贴主要用于为实习学生提供生活补贴,购买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补助标准是每个本科生不超过800元,每个研究生不超过1000元。补贴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人/月/单位,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人。专业实习学生不足的,可以参照本科学生的学历、补贴标准适当放宽高校的限制。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九.卫生保健

20.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院士、省级双代人才、苏州市优秀人才奖和提名奖获得者、苏州市创新创业市长奖获得者、苏州市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科教领军人才和高端服务领军人才可以享受医疗服务。园区指定区域的医院为上述人才发放贵宾医疗服务卡。凭此卡,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贵宾门诊和急诊、住院、门诊、专家咨询等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X.奖学金

21.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在园区创业就业,园区在国家科教创新领域的部分重点大学和部分大学、研究所设立奖学金,奖励专业符合园区主导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优秀全日制学生。

十一、特殊补贴

22.对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高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奖励,具体按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制定的实施办法执行。

23.根据具体情况,对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补贴。我们将逐一讨论每个案例。

十二岁,在学校安顿下来

24.从园区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配偶和子女户口可以随他们一起迁入园区。

25.港、澳、台人员在园区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骨干的子女,可参照园区居民就近入学。

26.金鸡湖双百人才计划的科技领军人物、高层次领军人物、科教领军人物、高端服务业领军人物和高层次领军人物的子女、在园区就业或创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生的子女、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的子女不限于户口。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他们享有与该地区居民同等的待遇。

十三。方便进出

27.进入苏州工业园区后,200名金鸡湖领军人才和一级以上外籍人才可按规定申请变更人才签证或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工作居住证。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因私事申请五年居留许可。上述人员符合申请永久居留条件的,可以优先受理其永久居留申请。

十四。人民币兑换

28.境外归国人员(已在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人员)取得的合法收入,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兑换外汇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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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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