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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好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将于2017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场外医疗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将于2017年底基本实现。

据苏州发布的微博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很明显,到2017年底,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将基本实现。

其他地方的医疗已经在大多数地区实施。

经过几次城市试验后,2015年异地医疗已经扩展到全国。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实施了非现场医疗。

“非现场医疗”包括三种情况:

1、在一个市、跨区县异地就医;

2、在一个省、不同城市、不同地点之间进行医疗;

3.异地跨省医疗。

到其他地方就医的人主要分为5类:

1、安置退休人员,主要指居住在国外的退休人员;

2、长期居住在异地但未取得户口登记的退休人员;

3、长期在不同场所工作的人员;

4、因临时出差等原因需要在不同地方看病的;

5.因病需要转院的人员。

现状:

虽然现在大多数城市基本上可以到其他地方就医,但住在其他地方的被保险人在其他地方就医时,经常会遇到预付款和跑腿的问题。最令人苦恼的是,他们不得不收集所有关于他们医疗的信息,然后把它送到他们的家乡申请报销。这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为什么不同的地方有这么多的分类?一张照片给你看!

不同地点的住院费用将于2017年底直接结算

10月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通知规定了各种政策的时间,与你我关系密切。

其中,《通知》明确表示,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照转诊规定直接结算。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使得不同地方的合理结算不再是许多患者的痛点。

从医疗管理的角度来看,申请程序必须建立在转诊的早期阶段。如果您提出申请,参保地会将您的医疗状态标记为“漫游”,并将其放在网上备案。然后当你去另一个地方看医生时,你可以在未来的全国结算平台上找到你的信息,这样你就可以实现直接结算而不需要任何预付款。

图1:了解异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的新政策!

标题:2017年底,异地住院费用将直接结算。理解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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