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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苏州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将于12月开始。高等学校将组织合格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该市上午8: 00的报道,苏州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表示,从12月起,2017年求职和创业补贴的申请将开始。各高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民社会福利部门就业管理机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去年,2016年的补贴标准将保持在每人1500元。
应用策略:
1.分发对象
愿意就业并积极求职的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地位。
2.分销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支付,每人1500元。
3.申请和分配程序
根据“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将按以下程序获得一次性就业补贴。
(1)高校应在毕业年度第一学期的11月底(2013年9月31日)前组织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申请补助。大学毕业生应自愿填写《个人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一份,大专院校一份,报社审核一份)。还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大学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以下简称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2)各高校应对申请资助的大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园内公布享受资助者名单及相关信息,为期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高等学校应在毕业年度第一学期(2013年10月10日)12月底前,编制并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和《求职补贴花名册》,并连同个人申请表、低保证书等材料一并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管理机构。
(三)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高等学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已通过审批的市县,当地社保部门应在毕业年度第二学期1月20日前(2013年10月底前)填写“求职补贴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随申请表和高校名册一起送当地财政部门(市属高校送市财政部门)。一份经当地(市)财政部门确认后,于毕业年度第二学期(2013年11月底)2月底前报送省社会保障厅。
对于通过考试的部委、省级、私立大学和独立学院,当地社会部门将签署考试意见并将原件返还给大学。该大学将在毕业年第二学期的1月30日(2013年10月底前)之前向省教育厅提交经审核的申请表和花名册进行汇总。省教育厅将在毕业年度第二学期的2月15日前(2013年11月15日前)填写《求职补贴汇总表》并送至省财政厅。
(4)各级财政部门应在毕业年度第二学期的2月底前(2013年11月底前)将就业补贴资金支付至大学毕业生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如果政府难以直接分配个人账户,也可以委托大学将其分配到大学毕业生的个人账户。省级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补贴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给高等院校。部委、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毕业生的就业补贴由省财政厅根据省教育厅的委托分配到高校,然后由高校分配到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岗位补贴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标题:苏州2017届毕业生申请就业和创业补贴:从12月开始每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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