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46字,读完约1分钟
【指导】:为进一步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园区总部经济发展,鼓励企业在园区设立总部,市委、管委会近日研究决定发布《关于鼓励苏州工业园区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截至2016年底,园区拥有67个省、市、区认可的各类总部。其中,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和职能机构(省级总部)有36个,占全省的20%,苏州主要城市的38%。苏州有30个市级总部,占苏州主要城市的26%。
在园区总部经济的政策支持下,23家企业和职能机构被确定为区总部。2016年,23家总部实现营业收入338.1亿元,同比增长19.5%。上缴税收12.32亿元,同比增长23.89%。2017年,另有11家企业被确定为园区第四批总部,使总部数量达到34家。
详情请参考左边的政策图。
标题:苏州工业园区鼓励总部企业发展的政策(插图)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xw/3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