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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新闻网为您带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取消对全国第二高排放汽油车补贴的通知。补贴的具体实施时间和金额如下。
为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改善空气体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引导和促进减少机动车污染,加快我市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和更新。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两个减排、六个治理、三个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苏发[2016]47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2020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淘汰)的一个国家和两个国家的高排放汽油车给予补贴。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是:国家汽车排放标准一、二期(以下简称“一国两制”)中的微型和小型汽油车。
享受政府补贴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机动车;
(二)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拆除机动车,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3)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期限一年以上且小于参考里程,不得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直接报废。
财政支持单位淘汰旧机动车不予补贴。
享受报废和更新其他机动车辆补贴政策的车辆将不再获得补贴。
在本通知实施期间,如果国家三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上微型和小型汽油车自愿提前淘汰,也将按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鼓励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按照每辆车4000元的标准,在第一、二阶段对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微型和小型汽油车给予补贴。
三。验收时间
从2018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从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验收时间将由各地区决定。补贴申请在期限内不再受理。
四.接受地点
所有城市和地区都有责任尽早取消对高排放机动车的补贴。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单位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地至属地受理地办理补贴申请。
张家港市验收地点:张家港市车管所(张家港市金凤镇谢勇路2号),电话。:55371103。
常熟市验收地点: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常熟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区191窗口,电话:52825303。
太仓市验收地点:太仓市车管所(太仓市常州路11号),电话。:53522191。
昆山市的受理地点为昆山市车管所(昆山市贾坤路308号),咨询电话为50350777。
乌江区验收地点:乌江区环保局617室(乌江区体育路501号),电话:63938026。
吴中区受理地点:吴中区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吴中区北官渡路50号),电话65622535。
襄城区验收地点:襄城区车辆管理服务中心(襄城区太阳路2868号),电话:69398122。
姑苏区验收地点: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姑苏区解放东路117号),电话:65581036。
工业园区验收地点为工业园区汽车管理服务中心二楼(工业园区中南街389号)。咨询电话是62879375。
高新区验收地点: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窗口(虎丘区柯浦路50号),电话:68753030。
V.补贴程序
(a)取消车辆拆解。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所有人)在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络销售时,应填写《机动车登记、转让和注销登记/转让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和《机动车注销证》。
(2)应用处理。业主携带以下材料到补贴申请受理窗口申请补贴:
1 .《苏州市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受理窗口领取);
2 .《报废汽车回收证书》第三联原件;
3 .《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核对原件(个人车主提供居民身份证,单位车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
5.业主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及核对原件(个人业主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单位业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开立基本账户,具体要求由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6 .单位车辆需提供“非财政支持单位车辆承诺书”(可在受理窗口接收);
7.由代理人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的,应提供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检验原件。
(3)检查和分发。地方环保、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共同审查验收材料;对于符合要求的车辆,当地政府将在15个工作日内指定业务部门办理补贴资金支付手续,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车主。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温馨提示:此外,从12月1日起,全国第二高排放的汽油车将在苏州限行。您可以搜索《苏州新闻》的微信公众号。您可以通过回答对话框中的“限制线”进入在线搜索,获取最新的限制信息,也可以通过回答“排放”查询您的汽车的排放标准。
标题:关于鼓励一国一国取消两种高排放汽油车补贴的苏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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