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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苏州发布实施意见,详细实施《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s2/】
苏宝勋(记者陈秀雅)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保护苏州市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今年以来,市残联以实施《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为契机,不断完成对残疾人各项权益的保障。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围绕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责任分工、残疾人预防与康复服务、残疾人教育与就业、残疾人文化体育、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保障机制等七项重点工作,梳理各部门帮扶、帮扶、惠民政策法规,提出30条具体意见。此外,按照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要以先进城市为标杆,弥补现有不足,适当创新,创造卓越。
《实施意见》确定了各级政府、残联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了共管、高效运行、保障有力的协调机制;建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残疾职工委员会会议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制度。在完善的预防残疾和康复服务体系方面,提出了加强社区康复服务功能、提高机构康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完善康复补贴政策,扩大15至18岁(不含18岁)残疾未成年人康复补贴覆盖面。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和就业权方面,《实施意见》确定全面实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困难家庭15年免费教育,扩大融合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实现人人受教。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体系,按比例促进残疾人就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落实残疾人全包保障政策的前提下,提高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旅游、公共交通、新闻补贴等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残疾人护理服务体系,适当提高全日制、家庭式和日间护理服务标准。加强残疾人之家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支持低收入残疾人参与辅助就业,确保获得的报酬不计入家庭总收入。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实施意见》强调无障碍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道路和公共交通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继续推进低收入残疾家庭无障碍改造,试点建设无障碍主题公园。加快新闻无障碍建设,5年内实现全市政务和公共服务网站新闻无障碍全覆盖。
标题:[本地]苏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不断完整残疾人各项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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