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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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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制定本规划。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引下,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二、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协调推进。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方体制改革为主线,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布局,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把FTZ建设成为21世纪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2)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性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枢纽,努力建设开放型经济发展先导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探索,我们规范了国际先进规则,形成了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促进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变化、效率变化和动力变化,努力建设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区。
二、区位布局
(1)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面积119.9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区域:南京地区39.55平方公里,苏州地区60.15平方公里(含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5.28平方公里),连云港(4.410,-0.15,-3.29%)地区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FTZ土地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要求。涉及海域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功能划分。南京地区将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试验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重要的开放合作平台。苏州区将建设世界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全方位开放高地、国际纪录高地、高端化工高地和现代治理高地。连云港地区将成为亚欧重要的国际交通枢纽,汇聚高品质元素的门户,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的平台。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创造国际一流的商业环境。推进“许可证分离”改革,覆盖所有领域,继续推进“多证融合”。推进“2个工作日内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房地产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改革。加强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发展国际商事仲裁、调解等替代性司法解决机制。加强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
2.促进行政职能和程序的优化。江苏省可以下放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全部下放给FTZ。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深化“不开会审批(服务)”改革和纳税便利化改革。探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和方法的改革。
3.事件期间和事件后创新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重点、与负面清单管理兼容的过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配合外商投资安全审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
(2)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4.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外资准入前全面实行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风险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投资项目,探索实施新的监管模式。探索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转让或交换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支持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商业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设立航运空运输和销售机构。统一国内外人才中介机构投资者的资格要求,须经FTZ行政机构审批,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5.完善投资促进和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促进、项目跟踪服务和投诉工作机制。鼓励FTZ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国投资促进政策。推进市场化投资促进模式,建立企业化投资促进组织。实施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直通车”制度。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信用体系。
6.提高海外投资合作水平。创新海外投资管理,把FTZ打造成企业“走出去”的窗口和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国家海外投资服务中心。FTZ企业投资境外非贸易实体项目,因履行对外保险和内部贷款而形成外债的,应当对其外债进行登记,并纳入全面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管理。依法支持人民币境外基金业务的发展。
7.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进一步完善总部经济促进政策,打造总部经济集团。推进企业跨境金融结算中心建设,在跨国公司总部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跨境金融结算中心经批准可进入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支持合格的跨国企业集团建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集中管理集团内的人民币资金。
(3)促进贸易转型升级。
8.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促进数据协调、简化和标准化,实现铁路、海关、港口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探索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疫和可追溯性标准的国际互认机制(5.400,0.04,0.75%)。我们将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的范围,以包括商品和机构。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推进平均货物放行和通关时间系统化建设。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解决保障方式。支持银行为真实合法的贸易结算提供优质服务。
9.创新综合贸易监管模式。探索与FTZ境外机场、港口、铁路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联动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逐步实现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依法全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支持国际邮件交换局(交换站)和国际快递监管中心建设。完善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支持FTZ汽车进口港建设。支持首次依法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口岸建设。搭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进口生物材料的风险评估,优化细胞和组织切片等基本原材料的检疫准入流程。优化全球生物医药公司联合开发的特殊检测物品的检疫和检验流程。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允许海关接受软件申报。
10.促进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探索服务贸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改革。探索服务贸易海外推广中心建设,构建中小微服务贸易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以数字贸易为标志的新型服务贸易中心。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使用。
(4)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和创新。
11.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民营银行、保险、证券、公开发行基金、特许资产管理机构等法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支持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离岸保险业务的发展。探索投融资交流便利化。探索FTZ上市公司外国股东直接参与上市公司配股发行,支持外国员工直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
12.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安全有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债券和股权融资支持工具试点。我们将支持实施取消外债登记并将外债转交给银行的试点项目。扩大试点规模,促进资本项目收入的结算和支付。依据法律法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为能源、化工等行业提供保护。
13.促进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研究建立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启动科技企业种子期和创业期政府投资资金退出试点,探索政府投资资金退出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研究开展合格内资企业政策试点。支持FTZ基金城依法开展民间投资基金服务。
(5)促进创新驱动的发展。
14.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发展前瞻性主导产业。建设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平台、国家医疗保健大数据中心。推进5G商业试点城市建设,建设全国汽车联网试点区。在风险可控、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维修再制造,探索高端装备绿色再制造试点。开展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试点,允许FTZ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
15.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创建卫生服务发展先导区。在相关制度安排的框架下,允许港澳台服务提供者依法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加快审批大型创新医疗设备(6.210,-0.07,-1.11%)和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手术机器人等创新药物(14.460,-0.36,-2.43%)。探索发展前沿医学技术研究项目、重大新药发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让和转化试点。提高游船、游艇等的旅行便利性。促进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内文物和文化艺术品的储存和展示。打造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展示平台。
16.构建开放式创新载体。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鼓励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建设国家合作创新园区、合作创新中心和海外创新机构,构建开放创新生态系统。推进国家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创新平台互动发展。
17.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体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质押品便捷处置机制。探索推进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外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探索在FTZ依法设立办事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
18.优化创新要素的市场配置机制。我们将探索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为在FTZ工作和创业的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我们将为外国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探索专业资格获得国际认可的可能性,探索放宽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招聘高层次和急需外国专业人才的限制。开展国外高端人才“一卡通”服务试点,建立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渠道。港澳台地区的外籍人士和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在FTZ工作。支持完善跨境人才金融服务。创新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和监管模式。
(6)积极为国家战略服务。
19.推进“一带一路”枢纽建设。我们将支持在FTZ建立多式联运中心,探索建立以“一个单一系统”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体系。授予自由贸易试验区铁路对外开放口岸资格。支持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的规划和建设。建立大宗商品配送中心。推进国际运输便利化,加快海外物流基地建设。建设新的亚欧大陆桥海陆联运电子数据交换通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港口执法机构的制度化合作。推进中欧银行(连云港)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通道试点计划。外商投资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备案转移到江苏省。加强一带一路国际能力合作,支持FTZ企业与相关国家机构合作,参与海外经贸合作区和能力合作区建设。
20.推进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相关省市的合作。加快建设长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支持改善长江“生态眼”多源感知系统。我们将在FTZ建设高水平的国际合作创新社区,共同培育先进的制造业集群和科研高地。加快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积极服务长三角地区重点产业优化布局和整体发展。
四.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全过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在国务院自贸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下,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试验区。江苏省应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精简高效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我们应该加强地方立法,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完善的法律环境。FTZ各地区要做好细节工作,切实落实制度,严格监督,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赋予改革自主权。本规划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均按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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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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