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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吴中区有好房子吗?苏州吴中区将对有目标销售的“优秀购房”人才给予30%的优惠。吴中区购房的具体政策是什么?请看下面!
按照《苏州市人才住宅项目实施意见(试行)》(苏委办发[2018]54号)的指导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园区建设、科技园区推进和人才强企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在协调产业转型升级、吸引投资和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房屋买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于4月16日正式颁布。
《办法》规定,每年为高质量的高科技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以优惠价格出售。符合购买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一经确认,可享受上级采购实际销售价格20%至30%的折扣。目前,第一批住宅位于太湖新城板块,预计将于2019年下半年正式推出。
优秀购房的主要来源是分配和建设。
通过新建商品住宅的配置,开发区内部分新出售的商品住宅用地将按一定比例进行优化购买。
高档住宅购买定价
实际销售价格由购房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商品房备案价格和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后形成。
哪些群体可以享受到极好的购房和几间套房?
《办法》表明,优秀购房主要面向高质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应满足开发区工作需要和缴纳社会保障。在苏州的主要城市,个人和家庭都没有自己的住房和购房记录。
1.以企业为基础的申请,最多购买10套优秀住房,个人应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的主管和技术骨干。
首先,满足国内前三名企业在世界前五名或细分领域的需求;全球500强企业;在开发区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或产业化基地的上市企业新注册员工。此外,企业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会计资本不少于50%,投产并平稳运行一年。
如果你在一个已经在开发区落户的企业工作,该企业必须是一个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平均每亩税收在6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平均每亩税额在50万元以上;企业上市,即在国内外成功上市,在开发区上市的科目也享受优惠价。
2.以自己名义申请的买方必须首先满足在开发区工作2年的要求,且其本人及其家人没有在苏州拥有或购买房屋的记录。
享受30%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成员。
享受25%优惠的人才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获奖者。
享受八折优惠的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以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符合企业申请条件的,只有一个优先购买资格。每一个申请购房优惠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有资格购买,他们只能购买一套更好的房子。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房屋买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一.可用性:
1、优购同建。通过新建商品住宅的配置,开发区内部分新出售的商品住宅用地将按一定比例进行优化购买。
2.优惠价。根据优秀房屋的数量,每年将有一定数量的房屋提供有针对性的优惠销售。每套优秀购房的价格由优秀购房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优秀购房管理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商品房备案价格向优秀购房销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优秀购房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优秀购房领导小组可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优秀购房的实际对外销售价格。
3.高级住宅类型。房屋类型的建筑面积以房地产开发商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室内装修标准与开发商同期开发的项目相同。
二。应用条件
(1)企业
1、在开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战略的企业。
2.企业满足以下类别
(一)新办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占实收资本的50%,并已投产一年。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细分领域全球前五名企业或国内前三名企业;全球500强企业;上市企业在开发区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或产业化基地。
(二)已落户的企业,即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平均每亩税收6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平均每亩纳税50万元以上。
(3)企业上市,即在国内外成功上市,并在开发区上市。
3.必须是企业主管和技术骨干,在开发区工作至少一年(受开发区社会保障制度约束),没有在苏州主要城市拥有或购买房屋的记录。
(2)人才
1.在开发区内创办企业或在各类企业工作2年(受开发区社会保障约束)且在苏州主要城市无自有或自住记录的相关人才。
2.人才符合以下类别:
(一)一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成员(或“院士”);
(2)两类人才:特聘教授,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获得者;省级“双创新人才”(包括省级“双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是省级“333”项目的一、二级培养对象,是姑苏创新创业带头人(包括姑苏重大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和区域重点行业带头人);以及其他被认为相当于上述水平的人才。
(3)三类人才: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开发区申报选拔的吴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包括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开发区最高团队“领导计划”的核心成员;以及其他被认为相当于上述水平的人才。
三。政策支持
(1)企业
1.对于新落户的企业,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可享受房屋实际销售价格30%的优惠。批准注册资本在5000万至1亿美元、3亿至5亿元人民币的5家企业。注册资本在1亿美元以上、注册资本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将获得10套。
2.对已落户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经确认后可享受上级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优惠。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平均每亩税收6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套;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平均每亩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套。
3.对于在国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一经确认,可享受上级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原则上不超过3套。
4.自确认之日起一年内,企业应根据获得的优秀房屋数量及时确定购买名单,组织协调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购买,逾期不购买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5、引进特殊重大项目享受优惠购房奖励,一次讨论通过。
(2)人才
1、对于一类人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实际销售价格30%的优惠奖励。
2.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二级人才,经确认后,可享受购房优惠价25%的折扣。
3、对于三类人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按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购买折扣奖励。
4、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优秀人才必须完成购房,逾期不购房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四.申请程序
1、由优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优购销售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优秀购房的建设进度,及时公开发布优秀购房申请通知,并明确可申请优秀购房的金额、价格、房型等房源信息。
2.申请优秀购房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或各类人才,应按批次房源集体申请。优秀购房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材料,核实无误后,将申请材料公之于众。
3.江苏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发集团”)负责保障房的购销,并接受保障房收购办公室的监督。优秀的购房办公室为EDG提供了一份具有购房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或各类人才的名单,EDG按照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运作。
4.EDG将把购房结果和人员名单反馈给购房办公室,由购房办公室上报购房领导小组审核公布。
其他要求。
1、符合企业申请条件的,只有优先购买资格。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一企业、同一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给予该企业相应数量的住房,人才纳入企业优先范围,不得追加申请。
2.每一个申请优秀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秀购房政策。如果丈夫和妻子都有资格购买,他们只能购买一套更好的房子。
3.申请优先购买的个人不得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其他人购买优先购买,上市交易时间限制在5年以内(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
4.申请优抚对象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欺诈性购房的,取消其申请优抚对象资格,相关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体系。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规定由优秀购房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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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解读吴中区优惠购买政策:最高折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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