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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江苏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会议表彰了创建法治城市先进单位和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苏州高新区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法治示范区”荣誉称号。其中两人荣获苏州市“全省法治示范区”。
近年来,根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以科学为先导、生态优先、民生为本、保障法治”的十六字方针要求,我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法治高新区建设重点, 狠抓法治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快依法治区步伐。 保障法治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惠民取得新进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法治建设的成果越来越公平地惠及民生。
目前,我区有2个依法行政示范点;5个公正的司法示范点;1 .法治苏州建设示范工地;廉政建设先进镇(街道)6个;22 .守法先进企业;1 .法治机关创建先进单位;文化建设示范点5人;主要法治示范村(社区)有30个省级、74个市级和区级全覆盖;有2个区级法律文化阵地和15个镇(街道);建立13所小型法学院;2015年,法治实践项目实施了13年。政府法律顾问区(街道)就业率为100%,192个企业调整委员会有300多人,7个校园调整委员会有1个镇(街道),4个商会调整委员会,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事纠纷17221件,调解率100%,其中17220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达99.99%。社区司法服务站政法干警接到群众电话咨询1734次,进社区826次,参加四方联动206次,接到群众咨询2735次,解决92个问题;全国人大任命干部前法律考试21次,非全国人大任命前法律考试28次,领导干部述职评议28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诉讼的回应率为86%,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处理了115件法律援助案件。2015年,省级法治评价满意度达到94.1%。(法宣)
标题:我区荣获全省“法治创建示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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