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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第十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永生主持会议 副主任、、薛、、范、出席会议 区领导高晓东、王伟,区有关部门和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和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年来,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做了大量工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区域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今年2月至3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我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了实施情况 检查组认为,随着大众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的变化,新的消费纠纷不断出现,消费侵权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针对新形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更加有效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品牌创新的活力,为供方体制改革和“两高两新”实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随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和管委会关于中央督查组交办的环境保护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查处和预防渎职犯罪相结合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中,要围绕“两高两新”实践,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的双赢 按照“两降、六治、三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要求更高、标准更严 要以“防止问题重复、消除隐患”为导向,推进执法监督“回头看”,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督机制 在预防和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中,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力度,扎扎实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着力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立案、查证和处理难的问题,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共同努力。 会议还对相关人员的任免进行了表决 (黄子刚)

标题: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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