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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城乡建设局水政分局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党组织的意见》和《高新区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法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法治思维和法治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理顺法律权责,规范工作程序,深入推进依法治党和依法行政相结合,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得到了推进和改进 深化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每月学一法”、法律讲座(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主要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念 此外,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大一大”议事规则的各项制度 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提交局党委研究讨论集体决策,经营部办理并接受监督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行政许可的承诺机制和事后监督机制,引入水行政许可首问责任制、水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和送达制度、水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制度、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水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水行政许可办理工作程序,促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充分保护委托人 另一方面,严格依法决策和管理,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职责和权力 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颁布了《苏州高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技术规定(试行)》 对行政许可过程中应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技术数据进行相应细化,严格遵循“不增加相对人负担、不超越范围、不超越权限”的基本原则,规范许可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限制,使相对人在实施前有证据,减少为相对人服务的初始工作量,消除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和浪费。 据了解,《技术条例》使复杂的涉水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更容易实施,使相关当事人更好地掌握相应的法律规定,不容易出现偏差 在“苏绣镇”等近期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根据高新区蓝线规划和明确的水利技术要求,通过了设计方案和防洪影响的评估和审查,大大加快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提高了行政许可服务效率。这为随后的非会议批准奠定了基础 同时,明确的自由裁量权使决策公开透明,塑造了依法办事的制度规模,增强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 (徐峰)
标题:城乡局水政支部积极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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