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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第11届区委常委召开第33次会议,听取了《以苏州为高新区两个标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十大三年行动计划》和《全区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报告 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徐美健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苏州为高新区两个标杆推进高质量发展十大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呼吁加深意识形态的理解 “十·三”工作计划的编制是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第十一届区委第五次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高质量推进。发展的重要出发点是把中央在高新区的决策、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具体化,这是苏州高新区十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路线图”和“任务书” 有必要密切注意计划的实施。计划下达后,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抓住关键环节,带动全局突破。我们必须坚持工程实施和工程推进,形成一个一级一级、层层推进的工作局面。 打造特色亮点,在具体推广过程中,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打造高新区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上报,严肃问责 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区除恶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我们提高政治地位,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反罪恶斗争的重大意义 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毒斗争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全面推进平安高新区和法治高新区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是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全面履行反罪恶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 整个地区以11种邪恶势力为攻击焦点。有扫黑、除黑和除恶。要注意三个方面的协调推进 同时,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要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加强社会治理相结合 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形成强大的联合力量,开展反罪恶斗争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专项工作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务实推进;政法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政策与法律的界限,统一执法思路,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要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评价,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场特殊的斗争始终顺应了群众的意愿,得到了人民的认可 (王景峰)

标题:奋力推进“十项三年行动计划” 十一届区委常委召开第33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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