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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防控组关于园区“八类拥挤公共场所”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防控组
关于公园“八类拥挤公共场所”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部委、注册机构、公司、直属单位、街道和社会工作委员会:
根据当前形势,结合苏防政[2020]8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疫情期间社会防控工作的要求、苏防政[2020]9号文件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促进企业重返工作岗位、确保城市运行的要求、苏源肺炎防控学会2号小组[2020]、苏源肺炎防控学会3号小组[2020]的要求,以及各行各业的特点,对八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指导
一、居住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要求
(a)基本管理要求:
1.居住区(住宅区)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供全天候交通使用。
2.不戴口罩的人不得进入或离开居民区(住宅区)。
3.进入居民区(住宅区)的人员应逐个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不高于37.3)的人员进入居住区(住宅区)。
(2)人员管理要求:
1.该居住区(住宅区)内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凭该社区出具的身份证(居住证)和《公园通行证》进入该居住区(住宅区);苏州户籍人员在确认近14天未进入疫区后,正常进入疫区。
2.居住区(住宅区)的非居民原则上不得进入居住区(住宅区);执行公务、紧急救援和救灾以及公用事业的人员持工作证或身份证进入居民区(住宅区)。
3 .投递材料可直接放入柜入箱,快递员凭身份证进入区(汇)指定地点投递;不能进入柜子或箱子的人不得进入住宅区(住宅区)。居住区(住宅区)应提供临时集合点,物业负责集合点的现场管理。
4.家政服务人员凭身份证和“公园通行证”经业主确认后进入住宅区。
5.首次进入住宅区(住宅区)的业主及新增租户的亲属,在进入前需要业主在出入口登记相关信息。同时,将发放“公园通行证”。今后,他们可以凭身份证和“公园通行证”正常进出住宅区。
(三)车辆管理要求:
1.当本居住区(住宅区)内的车辆进入本居住区(住宅区)时,应检查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体温、身份信息和车辆行李箱。
2.原则上,不在本居住区(住宅区)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居住区(住宅区);执行公务、抢险救灾、公用事业、运送物资等除外。
(4)其他管理要求:
1.电梯、公共走廊、垃圾箱和公共场所的公共区域应当每日消毒。
2.房地产公司在此次疫情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随意添加代码的,将纳入诚信记录管理。
二、居委会管理要求
1 .督促所有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
2.没有物业管理或者开放居住区的,相关街道应当采取措施实施封闭管理。
3.全面控制房屋内的信息,确保返回苏联的人员如实登记,信息及时输入疫情平板采集器,并与社区警察做好数据对接工作。
4.对来自江苏省重点疫区的人员实施14天严格的家庭或集中隔离观察,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加强对家庭孤立观察对象的管理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服务。按要求隔离观察对象后,负责发放放行证书。
5.指导非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按要求去医院)。
6.不允许公众聚集活动。
三、酒店(包括酒店公寓和其他住宅)管理要求
1.做好过去两周所有员工和长期租户的流动情况检查。对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人员,严格执行在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非疫区重点人群应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向居委会报告)。根据观察对象隔离的要求可以获得起重合格证。
2.做好人事信息登记工作。做好入住旅客身份信息的确认和近两周活动的查询工作,统一通知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到专门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3.设立临时等候点。选择一个独立的房间作为临时等候点。一旦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疲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对其进行保护,并隔离至临时等待点。
4.加强预防性消毒。地板和墙壁、公共柜台、桌椅、电梯、门把手等物体表面的消毒频率将会增加。顾客有更多接触的地方,以及公共区域(走廊、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
5.加强酒店房间、餐厅、大堂和其他活动场所的自然通风。集中式空通风系统暂停。
四、农贸市场/街道商户管理要求
1.落实市场和商户的主要职责,制定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
2.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员工,从到达苏联之日起,应严格执行14天居住或集中隔离观察的要求。只有按要求隔离的人员才能获得放行证书,只有持有放行证书的人员才能在隔离期满后上岗。
3.督促非疫区员工和重点区域员工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向医院和居委会报告)。
4.所有员工、雇员和市民在进入现场时必须戴上口罩并测量温度。未戴口罩、未测量体温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5.为确保熟食的健康和安全,加工人员应戴手套,损坏的手套应及时更换,避免脏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6.禁止出售和屠宰野生动物和活禽。
7.每天上午和下午对场馆进行全面消毒,做好卫生和病媒生物消除工作。
8.严格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五、复工企业管理要求
1.落实主要责任,制定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负责人,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2.企业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和人员登记制度。所有进出场所的人员都应逐一测量体温,并记录在案。不戴口罩的人严禁进出。
3.调查和掌握苏联人员的动向,对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人员,严格执行14天居住或集中隔离观察的要求;非疫区重点人群应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向居委会报告)。根据观察对象隔离的要求可以获得起重合格证。
4.设立临时等候点。选择一个独立的房间作为临时等候点。一旦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疲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对其进行保护,并隔离至临时等待点。
5.严格管理公司餐饮系统。应尽可能避免集体用餐,并取消盒饭,分发分餐或推广简餐,以提高用餐人群的分散性。如果使用集体用餐,应该在错误的时间分批进行。你应该在坐下来吃饭的最后一刻摘下你的面具。避免集体用餐、面对面和交谈。
6.保持车间、工作场所和办公楼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尽量不要打开中央空调节,以确保相应位置的空气流通。使用集中通风系统的生产车间和办公楼应关闭回风系统,以保持新鲜空气运行。
7.员工宿舍应保持室内空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保持温暖。同时,应加强预防性消毒。
8.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会议的集中,控制会议时间,保持窗户开着和通风,与会者的间隔在1米以上。
9.加强预防性消毒,增加公共区域(走廊、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的消毒频率。)。
10.暂停集中式空通风系统。
六、营业楼管理要求
1.落实防控责任制。建筑物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筑的防治,各租赁单位负责人员管理。
2.商业建筑的封闭管理。商业建筑的办公空间和生活区应与外界隔离。一些商业建筑与其他公共场所相连,如商场、餐馆等。如果他们还没有被隔离,他们应该尽可能地被物理隔离。如果不能实现隔离,应设置警戒线或警告标志。
3.商业建筑应严格遵守预防和控制要求,所有外来人员应严格进入。严格执行车辆和人员登记制度。所有进出该区域的人员应逐一测量体温,并记录其记录。不戴口罩的人严禁进出该区域。
4.设立临时等候点。选择一个独立的房间作为临时等候点。一旦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疲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对其进行保护,并隔离至临时等待点。
5.快递和外卖不允许进入商业建筑。酒店将指定自己的堆放点,员工将负责收集。
6.所有商业实体、业主和租户都应检查和掌握来自苏联的人员的动向。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在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非疫区重点人群应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向居委会报告)。根据观察对象隔离的要求可以获得起重合格证。
7.经营单位应严格管理就餐制度,错时实行就餐制度。
8.商业实体应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会议的集中,控制会议时间,保持窗户开着和通风,与会者的间隔在1米以上。
9 .企业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预防性消毒,增加公共区域(走廊、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的消毒频率。)。
10.加大防疫和控制宣传力度,在出入口、公告栏、公共厕所、电梯室等区域的显著位置宣传防疫要求。
11.暂停集中式空通风系统。
七、大型商场超市管理要求
1.落实防控责任制。商场和大型超市负责现场的防控,并制定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
2.检查人员,掌握来苏人员的动向,对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人员,严格执行留在家中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非疫区重点人群应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向居委会报告)。根据观察对象隔离的要求可以获得起重合格证。
3.检查商店店员的每日体温并做相关记录。租户在上岗前将每天检查员工的体温,商店将再次检查。
4.所有进出医院人员的体温应逐一测量。严禁不戴口罩进出医院。
5.设立临时等候点。选择一个独立的房间作为临时等候点。一旦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疲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对其进行保护,并隔离至临时等待点。
6.尽量减少出入口的开放,控制好人流。
7.暂停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暂停食品品尝和其他服务,与顾客保持适当的距离。
8.加强预防性消毒,增加公共区域(走廊、电梯、公共厕所等)的消毒频率。)。
9.暂停集中式空通风系统。
10.小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八、餐饮业管理要求
1.检查人员,掌握来苏人员的动向,对来自或经过重点疫区的人员,严格执行留在家中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非疫区重点人群应主动向居住地居委会报告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每天检查两次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向居委会报告)。根据观察对象隔离的要求可以获得起重合格证。
2.工作人员通道入口处应提供洗手和消毒设施,如非洗涤消毒剂或75%酒精等。从业者秦英必须洗手,包括咳嗽和打喷嚏后、饭前和饭后、触摸不干净的设备、设施和器具后、触摸他人或生食后等。,尤其是在接触直接进口的食物之前。
3.每天检查员工、原材料运送人员和外来访客的体温,并做好记录和档案。如发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消除之前,他们不得上岗。
4.员工应佩戴口罩,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如果接触直接进口的食品,建议戴上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5.每天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并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的设施进行消毒。保持加工和营业场所空空气流通。
6 .禁止收购和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以及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作为加工和经营食品的原料;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饲养和屠宰活畜禽等动物。禁止收购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者来历不明的畜禽肉及其产品。
7.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物煮熟,减少冷食和生食的种类和数量;确保餐具在使用前经过严格清洗和消毒。消毒后,餐具应存放在密闭、干净的橱柜中。上菜时应立即提供餐具,餐具不应提前放在餐桌上。
8 .为加强集体聚餐管理,餐饮单位在防疫期间不得承办集体聚餐。餐饮人员通道入口处应设置免洗消毒剂;鼓励有资质的单位配备体温探测器,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果发现消费者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烧、感冒和咳嗽,应建议他们离开现场,并提醒他们及时去医院。
9.鼓励餐饮单位分发餐食,如套餐、套餐、外卖和外卖。特别是集体食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时用餐、部门用餐、工作用餐等分散式用餐方式,避免拥挤用餐带来的风险。
10.食品和饮料外带食品应密封或使用“食品安全封条”以防止分发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配送单位应当对每天向外运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和物流周转箱进行清洁和消毒;食品分发人员每天进行温度测试并做记录,并在整个分发过程中佩戴口罩。
11.暂停集中式空通风系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国家或市有关部门宣布疫情解除之日起自动废止。
苏州工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防控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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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关于公园“八类拥挤公共场所”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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