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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率区人大城建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区经委、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社会事业局(卫生局)、商务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区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考察的第一站是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镇湖污水处理厂..
在检查现场,振湖污水处理厂围绕《水污染防治法》、生产经营现状和2019年工作目标,对后续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目前,镇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优于排放标准,月平均处理水量达到3.2万吨,最高日处理水量突破4万吨。薛指出,随着区域建设和发展的推进,污水处理水量将继续增加。要不断优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布局,促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水污染防治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现行版本经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污水处理是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苏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将继续围绕区域规划和发展目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全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区域经济、生态和民生发展做出贡献。(苏股份)
标题:区领导检查镇湖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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